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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康尼机电股民索赔,律师:已正式进入法院立案阶段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康尼机电索赔最新消息,603111索赔最新进展
    2021年7月31日,603111康尼机电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2021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经查明,康尼机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上述《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龙昕科技具体造假行为如下: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式,通过客户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在正常业务基础上累计虚增收入90,069.42万元(2015年至2017年6月累计虚增收入54,674.53万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14,412.5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2.02%;2016年虚增收入30,647.53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30.09%;2017年1-6月虚增收入9,614.5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1.51%;2017年虚增收入45,009.4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40.59%。
    龙昕科技虚增收入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收账款余额,2015年末虚假应收账款余额13,176.95万元,2016年虚假应收账款余额7,820.1万元,2017年6月末虚假应收账款余额11,921.49万元;2017年末虚假应收账款余额21,492.14万元。龙昕科技虚增收入的回款主要由廖某茂控制的东莞龙冠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冠真空”)、东莞市德誉隆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誉隆”)以客户名义支付,其中,2015年回款2,022.8万元,2016年回款34,458.62万元,2017年回款46,698.29万元。
    同时,龙昕科技按正常业务毛利率水平,虚假结转成本。其中,2015年虚增成本8,843.59万元,2016年虚增成本18,759.73万元,2017年1-6月虚增成本7,298.96万元,2017年虚增成本27,624.49万元。导致龙昕科技2015年虚增利润5,568.91万元,2016年虚增利润11,887.8万元,2017年1-6月虚增利润2,315.54万元,2017年虚增利润17,384.91万元。
    此外,为平衡结转的虚假成本,龙昕科技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进行虚假采购,虚假采购的款项主要支付给龙冠真空、德誉隆。其中,2015年虚假采购金额18,700.94万元,2016年虚假采购金额33,700.15万元,2017年1-6月虚假采购金额8,340.37万元,2017年虚假采购金额30,498.45万元。龙昕科技虚假采购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015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1,577.81万元,2016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33.22万元,2017年6月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0,329.06万元,2017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4,172.91万元。
    证监会拟决定:1、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康尼机电索赔背景,603111索赔依据
    康尼机电于2014年8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装备、机、电及一体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康尼机电2017年以34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龙昕科技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23.37亿元,现金支付10.63亿元。康尼机电彼时收购龙昕科技的初衷之一就是可以增厚上市公司业绩,但这美好的愿望瞬间就转变为担忧失望进而转变为绝望。仅仅半年后,康尼机电在2018年6月22日晚间公告称:发现全资子公司龙昕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廖良茂(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涉嫌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以龙昕科技名义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造成龙昕科技资金链断裂、供应商起诉、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不抵债。2019年6月26日,康尼机电发布《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拟将34亿交易对价收购的全资子公司龙昕科技以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下称“纾困发展基金”)。从整个过程可以看出,康尼机电通过“买卖”龙昕科技这波操作亏了30亿元。而根据上市公司年报,龙昕科技在2018年因业绩亏损以及计提商誉减值给康尼机电带来的损失也超过30亿元。康尼机电收购龙昕科技过程中损失60亿,损失惨重。
    2018年8月22日,康尼机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8076号)。
    2020年5月12日,康尼机电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8号)。
    2021年7月30日,康尼机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如何向康尼机电索赔?603111怎么索赔?
    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康尼机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信息显示,龙昕科技是违法行为的主角,康尼机电也已不再是龙昕科技股东,但是康尼机电一样需要承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康尼机电管辖权法院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谢保平律师办公点离南京中院很近,便于随时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和法官沟通。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保平网了解参与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康尼机电索赔条件是什么?603111最新索赔条件
    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间买入603111康尼机电,且在2018年8月23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保平网”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律师团队还提醒南京中院受理的这些股票
    律师介绍:除了603111康尼机电索赔案,南京中院受理的这些股票:002450康得新、002496辉丰股份、002513蓝丰生化、601388怡球资源、300160秀强股份、000760*ST斯太、600300维维股份、300261雅本化学、000518四环生物、000525红太阳、002426*ST胜利、002445*ST中南等系列股票索赔案件。 
  参加康尼机电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律师提醒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最好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联系方式;
    5、您本人的常用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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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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