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的热播剧《精英律师》出现一个桥段,剧中任晓年赠与莎莎一套房产,后来双方翻脸任晓年想要索回,经法院审理,任晓年败诉了。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的。国内某著名经济学家就曾经有过一个类似的败诉案子,具体情节大家网搜,在此不再赘述。
但是如果换一个思路,就可以胜诉了:即以任晓年配偶的名义起诉。
法律规定,虽然夫妻双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人,都有权利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超越了一定的限度,则要经过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而且共同共有财产在处分以前不存在按份共有的说法,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之前,并且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存在夫妻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说法。
因此任晓年的合法妻子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要求莎莎要求返还赠与物,而且是全部,不是部分返还!
从另一方面说,莎莎获得任晓年的赠与,主观不具有善意,而且她和任晓年的关系违背了社会的善良风俗,也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