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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前财产婚后这样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7日

    【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结婚前,他们家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屋,后来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将该房子卖了,用售房款作为首付,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我和丈夫两人名下。 
      现在我们闹离婚,他们家要求我净身出户。 
      请问谢律师:我真的没有任何权益吗? 
    【南京离婚律师解答】 
      新房子的首付款虽然来源于你丈夫婚前的房子,但是婚后变卖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对你的赠与,且赠与已经完成,它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他们说离婚的时候要你净身出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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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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