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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丈夫失踪4年了我该如何离婚?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07日

【法律咨询】
我丈夫是上门女婿,当初没有看上他,可我父母感觉他老实可靠,勤劳肯干,后面经不住父母的高压和介绍人的撮合,我和丈夫领了结婚证。
刚开始几年,丈夫对我确实很好,人也很勤快,不久我们的经济状况就有很大改观,可他对我的态度也开始由热变冷,甚至冷暴力,双方完全没有交流,后来他干脆彻夜不归,现在他已经4年多没有音讯了。我也报警了,我的心也伤透了,我想和他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处理:
1、按照正常程序,你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如果无法按照正常程序送达,法院会安排公告送达。
2、你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你丈夫死亡,宣告死亡生效后,你和丈夫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你和你丈夫的婚姻权利义务自此终止。
附:《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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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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