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收割机个体户好心帮助他人操作收割机,却被对方状告索赔,七级伤残究竟谁之过?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7年10月21日

甲和乙是收割机个体户,两人都是有十多年经验的收割机操作手,常一起开着农用车到各地给农民收割稻谷。有一次乙的收割机发生了小故障,乙就让甲帮忙操作收割机往农户的蛇皮袋放粮食,自己则在故障处观察具体原因。
可就在甲操作机器时,乙将手放入收割机的检查口,导致右手被绞龙弄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乙要求赔偿,甲拒绝。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慌忙之中找到了律师。

虽然客观上来说是甲操作的收割机导致乙受伤,且伤势严重,但是谢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以下观点:乙在没有给甲发出任何信号的情况下,突然将手插入高速运转的机器,甲对这种情况是无法预知的,且乙是有多年收割机操作经验的“老司机”,应该知道自己所从事行为的危险性,故而乙所受的伤害应该由其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最终法院采纳了谢律师的观点。
不过确实考虑到乙方所受的伤害比较严重,法院判定甲承担30%的责任。当事人甲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资料

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