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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妻子在日本工作,只知道她大概每年挣100万人民币。离婚时如何知道她的真实收入?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我在家照顾孩子老人包括她父母,她一直在日本工作,公司也是日本的。
  我一直无法获得她的具体收入,只知道大概是每年100万人民币,她除了每月给我点生活费,其他的都是她自己存着。
  请问如果我起诉离婚,她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怎么查询具体的金额呢?


  律师谢保平解答】
  工资收入的证据在妻子处保管,法院可以责令她提供,如果她拒不提供,根据《证据举证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可以认定你的主张成立。
  比如你认为她每年的收入有100万,而她辩解自己只有50万,却也不提供证据,法院就会认定你的主张,不会认可她的主张。这是审判规则“谁主张,谁举证”证据规则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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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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