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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即使手上有借条,你的借款也可能要不回来!
作者:
谢保平
律师 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近几年,民间借贷盛行。民间借贷纠纷也源源不断。
很多债权人拿着一张借条起诉债务人时,却往往苦于“证据不足”而无法索回债权。
过去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只需要原告提供借条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由于社会上虚假虚假诉讼增多,法院审理时,不仅要求原告提供借条,还要求提供借款的相关凭证加以佐证,证明款项确实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仅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对此,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南京律师谢保平提示:打官司最重视的永远都是证据!借款给别人时,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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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以上的较大金额时,一定要学会保存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把款项交付给了借款人,以便日后维权。
那么,具体实践中,如何获取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呢?谢律师教您3招!
1、
尽量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电子平台,最好不用现金!
因为银行等平台的转账凭证是借款事实的最客观的凭据。有了这,再结合借条,起诉时,胜诉率是非常高的。
2
、如果借款时实在是没有条件进行银行转账等,需要现金交付怎么办?
那就需要我方主动抓取较为客观的证据了。可以录取视频。
将对方写借条及自己交付现金的过程用视频的方式录下,在法庭上也是非常直观的证据,胜诉率极高。同时在借款时公开地录取视频,可以暗示对方我们的证据意识和维权决心,让对方知道不能轻易耍赖,起到震慑作用。
3
、如果需要现金交付,又“不太好意思”录视频怎么办?
比如情侣之间借款、亲戚之间借款,碍于情面而不能大大方方地录视频、却又实在是不太放心的话,我们可以悄悄地录音,在录音中将借款人、借款地点、交付现金的数额、还款期限等要点说清楚,要点是要明确“对方确实已经收到我方给他的钱了”。
这样做时不要觉得自己很“小人”, 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旦将来对方出于某些原因不还款,而我方又苦催无果的话,这些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最有力地帮助我方,会成为维护我方权益的最有利保障。
可喜的是近几年谢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也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当事人的证据意识正在不断地提高,很多当事人来找谢律师时,都会主动提示他们之前收集到的有力证据,这样的案件中,我方往往能四两拨千斤,获得胜诉。
而如果当事人没有办法提供有效证据,谢律师只能借助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导帮助当事人收集,尽量帮助当事人获得胜诉。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或拨打电话:18601404123(微信电话同号),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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