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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为方便孙子上学,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不知道这一点,有可能会被儿媳分走一半!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如何防范婚内赠与的风险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法律咨询】    我儿子有套房,但是学区不好,为了我孙子上学,我想把我和我老伴住的房子写在我儿子的名下。
    通过什么方式过户到他名下费用最少?    另外现在中国的婚姻状况挺复杂的,我身边就有好几对小两口离婚了,如果写在他名下后,将来他们婚姻出现状况、要离婚的话,怎么样才能避免这个房子被我儿媳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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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目前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费用最少,但是如果将来你儿子出卖该房屋,缴纳的税费会比较高。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到你儿子的名下的话,现在缴纳的税费较高,但是将来出卖的话,缴纳的税费比赠与要少得多(不过这种方式实现不了你的目的)。
    根据目前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指明只赠与一方的,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分割。所以你在你儿子婚姻存续期间,将房子登记在他名下,又想不作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来实现你的目的,且在签订赠与协议时,需要特别表明该房产只赠与他一个人。
    另外,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稍微操作不慎就会有纰漏(这房子有可能会变成你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万一将来他们离婚,女方会分走你一辈子积蓄的一半)。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或拨打电话:18601404123(微信电话同号),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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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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