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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内协议约定婚前房产分对方一半,但是没过户,协议有效吗?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法律咨询】
我老公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婚后他为了讨好我,主动提出给我这房子一半的所有权,且说他的收入一半归我,我的收入全部归我自己,当时我们写了一个书面协议,但是房子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我们现在在闹离婚,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


 目前法律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有效,有的认为无效,但是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认为即使没有办理过户,也应认定有效,谢律师也更倾向于有效。
因为你们处理的是离婚问题,故应优先适用《婚姻法》,而不是《物权法》。

《婚姻法》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这个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个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要离婚,此协议中进行过约定的财产,应该按照此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没有进行约定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律师资料

谢保平律师
电话:18959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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