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谢保平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内容】
我去年卖了房子后手里有点闲钱,借给熟人57万做生意(分两次,第一次借30万是转账,第二次27万给的是现金),约定3分利,3个月后还我。
但是现在过去快一年了,他只在开始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面就再也没有给我了。他家在浙江南部的一个县城,最近我打听到他人跑到杭州去了,
我想起诉他,我人在南京,请问我可以在南京起诉吗,还是要到浙江那边去? 律师保护你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通过银行转账的30万,可以凭借转账凭证证明你的借款地点,如果你是在南京转账的话这部分钱是可以在南京起诉的。
以现金形式借出的27万,你可以和30万的银行转账一起起诉,不过这27万需要找证据或证人证明现金的实际支付情况。)
另外,谢保平律师提示,书写欠条、借条时,“对于起诉的法院,最好约定为债权人所在地”,这样就可以在万一发生需要起诉索回债权的情况下,可以就我方的便利确定管辖法院(详见谢律师的文章《对方给你写的欠条真的能拿回钱吗?谢保平律师提示欠条需要注意这5点?》)。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谢律师提供免费微信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