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前妻已经协议离婚。年前我去前妻家看孩子,中途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吵,吵完我就走了,没想到她弟弟和父母从家里追出三十多米远来打我,我被迫还手,把她父亲的脸给抓破了。她父亲去医院简单包扎下就回家了。她家人让我出医药费,?我气不过不想出。这个费用该我承担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免费法律咨询 ?
【律师解答】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这个费用不应该由你承担,因为你离开她家后,你们之间的争执已经结束了,她家人再出来打你,是故意挑衅,过错在他们身上,他们三个人打你一人,你被迫还手,从法律上说,这属于正当防卫,而且也未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